今天北部的家裡收到一張紅色的郵務送達通知書
雖然不知道裏頭具體是什麼內容,
但看那顏色就讓人感到忐忑不安了.......
不說還以為闖了什麼禍了 ?
上頭還寫著民事訴訟第138條,
這條文主要是送達寄存以及期限生效相關的
法院有公文要給當事人,
那如果人不在家就會貼這張通知書在門上
在找時間至戶籍地附近的派出所領取
重點是你要領取的文書信件是什麼?
那內容可能是跟民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糾紛而被告
涵蓋的範圍也許是涉及公然污辱罵人、妨礙名譽等
也有可能跟詐騙、土地財產等相關
地方法院 or 簡易庭要進行調解、開庭
那你可能是加害行為人、受害人或是證人
就會發這份公文寄到你家、通知你到場開庭
或是有什麼重要事項要告知你的權益
但千萬要注意的是.....
如果你今天是有發生什麼糾紛而被人家告的話,
若人在外縣市居住,或是恰巧出國一段時間
沒住在身分證上的戶籍地,
又沒人幫您收信且逾期未領,漏掉法院的通知
民事案件是放棄答辯的機會
那麼嚴重一點一次開庭、兩次開庭都沒到.....
你是有可能會被通緝的....
還有些人是被抓了之後才知道自己被通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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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紅色通知單上如果寫的是行政程序第74條
當事人若不在家,就會通知至郵局領取
多半都是行車違規、超速、罰單規費逾期未繳等之類
花錢消災,雖然荷包失血,但只要有錢就好解決。
別扯到「人」一切都好說,人跟人之間的糾紛很麻煩的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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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目前我人不在北部的家裡,
得由家人下班後至派出所代為領取
想說最近是否有人結怨、摩擦不合或糾紛、衝突
還是做了什麼粗魯的發言和行為得罪他人不自知而被告 ?
最討厭的是.....
那種惶恐的心情伴隨著一整天.......
直到Line上看到家人至派出所領取後傳來的照片
好在是「監護宣告裁定」的法院訴訟文件
總算可以稍稍安心,喘一口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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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『監護宣告』的用意是對無行為能力的家屬,例如: 失智
對無行為能力的人進行合理的財產管理和保護
且不得隨意花費在不正當的私人用途、土地買賣、投資等
萬一兄弟姊妹不滿、懷疑你在侵佔父母的財產
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法院證明,
若對你提告屆時就會站不住腳且求門無助
就算你在怎麼無愧對良心用心照顧父母也沒用
即便那些手足兄弟姊妹沒盡到半點責任
因為法律是給懂法的人玩的
真的要有點危機意識,保護自身權益
再來是如果失智患者被詐騙集團騙取時,
或是一些宗教團體類似以物易物的概念
用房地產來代替長照關心的假名義
如果有監護宣告這份證明的話,就能視為無效
另一方面也可算是守護自家財產不被外人輕易取得
聲請程序費用 $1000
醫生精神鑑定 $ 8000 不等
( 那也有$1萬至1萬2的,看各家醫院如何定價? )
先前來家裡鑑定的醫師,看不到5分鐘就完成結束了......
聲請人 失智患者家屬 我
那這份監護宣告裁定之後,
接下來要做的就是....
2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,並陳報法院
那財產清冊主要是針對需要受監護的對象
在這邊以我個案的話,就是失智患者長輩的財產
↓ 可以參考這篇詳細解說
▲ 取得監護宣告裁定,但未陳報監護人財產清冊,有什麼不利後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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